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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我自己的冗长的介绍

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
黄鹤一去不复返,白云千载空悠悠。
晴川历历汉阳树,芳草萋萋鹦鹉洲。
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

本文写到这个位置大概有三千五百字左右。

值得注意的是,这篇文章都是我的碎碎念,并没有多高的营养价值,因此你完全不必读完。如果您只是想找到有用的信息,请您直接跳转到简洁版的自我介绍页面。但倘若您读完了整篇文章,我会感到很…荣幸(?)。

那么,就这样。总之,遇到你,很高兴。

一切开始前有什么?

其实这事说起来还挺有意思的。我特地去检查了一下,在写下这段话快四年以前的2019年七月二十七日,我摸着网上的教程,注册了一个GitHub 账号,并用其Pages服务托管了一个默认页面。那时候的我我是真正意义上的涉世未深,甚至还没完全搞清楚博客的定义,也不觉得自己能像别的大佬一样贡献出大量不错的博客文章,尽管直到现在也没贡献出来(笑)。这三年半的时间是我自认为逐渐从一个纯路人发展到互联网居民的时间,其间我感觉我经历了很多。但是,我却一直没能写下任何博客文章。可能是我觉得以简短信息的形式表示我的想法就已足够;也可能是因为我的大脑一直未能发展到适应使用长文字表达信息的阶段。但不管怎么样,我确实一直没有写过哪怕一篇博客。正如某人在自己的博客中所说,现在我们所能接触到的的互联网平台正爆发式增加,个人建立的站点看起来(且实际上)越来越没有竞争力了;但是,正如她所激发我的那样,我现在想要写下这篇我自己大概一直想写但却迟迟没有意识到的文章,来作为那个我心目中所谓“理想的”互联网时代,以及我自己,的墓碑。

最开始的开始,有什么?

为了避免潜在的逻辑陷阱,本人在此提前表示,因时间过于久远且我当时发育不成熟,对于事件的具体细节/发生时间等可能会有偏差或描述前后不一致的情况等,你们知道我要说什么意思就好。
在小学三年级以前,我实际上在我的出生地(而非户籍所在地)黑龙江省大庆市进行我的学业。小学一年级的时候,我们就已开设了微机课程。不清楚是不是第一次,但反正几次以内,我就对计算机着了魔。反正那电脑上具体有什么我也忘了,我能想起来的只有它的4:3屏幕,以及预装的金山打字通。当时,我很喜欢玩那个捉贼的小游戏,虽然我压根不会打字,但就是爱玩,哈哈。那个时候的微机并没有对外网络,电脑上也没有有趣的东西,很多同学下课后就直接离开了(甚至因为必须要穿鞋套甚至还引起了少数同学的不满)。但是我没有,我每节课都一直等到老师催我我才走。我还不一定是在玩游戏,可能只是乱翻翻开始菜单,或者翻翻文件管理器。那个时候我还好多次点过显示隐藏的Windows/system32文件的超链接(尽管确实不知道为什么要去点)。
过了一小段时间之后(具体多久我不是很能记得起来),我的父母发现了我对于学校机房里的微机们有着特殊的兴趣,于是(我也不知道他们是斥了巨资还是只是找了个老朋友)给了我一台便携式电脑。好吧,那台便携式电脑的具体型号确实也已不可考(确切来说倒是在某张记忆棒里面存有其几张照片,但这是很后面的事情了),但我能回忆起的差不多有以下几点: 这台计算机为宽屏、拥有高达512MB的内存,一枚80GB的IDE机械硬盘,触控板还额外配备两个实体按键,有三个USB接口,其中一个自闭了(笑),有一个RJ45和一个电话插孔,电池可拆卸。嘛,差不多就这些,虽然看起来信息很多但是没啥有用的,说白了都只是些时代特色。虽然看起来那台电脑实在是太普通了,但是它却承载了我在最开始的年代对于计算机的一切好奇心。我尽我的最大能力,研究那台电脑,研究它的软件、硬件,触碰我所能触碰到的一切。不过虽然是这么说了,但是当时我会的东西也少,最喜欢的是连上网络,打开4399,搓几局小游戏。那个时候的我知道的东西不多,因此也只是停留在好奇而已。在快要离开大庆市之前,我老妈还给我买过一张3G网卡,因为家里的无线网络被撤了。我现在回想起我当时玩的小游戏,发现了一些必然会出现的契机。当年我其实就很喜欢粉色、喜欢某些刻板上女生才会喜欢的小游戏。当然,这件事的深层影响要到很久之后才会真正体现出来。那个时候我觉得我只是普通的喜欢而已,谁知道呢。

小学高年级的时候,我学到了什么

在我小学四年级的时候,我乘坐飞机从大庆市闪到厦门市。那次飞机的具体日期已不可考,因为春秋不走中航信(笑)。我转学到厦门市同安区的一所小学。刚刚到来的时候,我还有点不适应这里的风格,毕竟南方走廊都是露天的,我一下子没适应过来。但是后来,我逐渐成为了一个在同学圈里面很出名的人。为啥,因为我当年确实有点小聪明,成绩可以在年级组里面排到数一数二的水平。不过虽然如此,我总感觉自己的生活不是很开心。不知道为什么——我并没有任何想法,我也想不到。四年级下半年的时候我开始喜欢我们班的班长了,有很多同学就盯着这个来捉弄我。我记得有一位同学的名字:虽然我们说公开别人的名字不太好,但是这位我可以说,他的名字叫东远(是的,想一下这两个单字的反义,你就知道我们当时玩了啥梗了,这梗可不兴(笑))。当时他经常对着我在一群同学面前喊班长的名字,然后我就会,嘛,当时也不太会控制自己,就反应很大,然后他们就一直在玩这个梗。后来我五年级的时候,我实在是回应不动了,他们喊我也就不反应了。但是吧,这却刚刚好达到了效果,他们也不喊我了。这是我当时得到的第一个重要的教训,那就是很多时候对于某些人,干脆不理反而是最好的解决方案。因为很多时候,对方可能只是想看你乐子,就比如说你和猪在泥坑里摔跤那个例子一样,几个小时之后你会发现猪很享受。
当然上面有点偏题了。我们接着说我当时在小学的收获。那段时期我的主力设备是一台三星 Galaxy Note 2 ,在当时算是一台很先进的设备了(那台设备甚至支持NFC,可惜了我当时知识水平真的不够)。那个时候我就开始折腾着给手机刷机,我记得当时我用的还是刷机精灵这种傻瓜式的软件,以及,刷机精灵打包的系统包,既有大量广告,又有大量驱动和兼容性问题。不过唯一可取的一点是,它至少让我手上的那台设备更新到了安卓6。也是那段时间,我对于计算机科学的了解开始逐渐变得深入,我开始学会了简单的软硬件系统的维护和处理,这也在以后对我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当然,小学时候最难忘的还是有一次我们班长在哼一首歌。当时我只是诶呀,跟风去听听,但后来这首歌事实上贯穿了我相当长一段时间的经历。这首歌叫《世末歌者》,你可以在这里聆听到这首歌。它的特殊之处在于,它是一首利用了电子合成技术的歌曲,也就是说这首歌曲的人声部分并不是真人唱的。这在那个时代确实是一种非常 innovative(创新)的技术。而且事实上,我的歌曲品味十分的怪异,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我对于华语歌曲只能接受这种类型的。
似乎这些都是一些看起来挺无聊的事情。事实上我也真的,真的想不到我小学高年级有什么别的有趣的事情了。我只知道我逐渐的长大,在一定的范围内逐渐学会与人交往,同时,那段时间我一路高歌的分数也给了我很大的自信心。我的小学高年级可能可以说是一个梦幻的时代——好吧,我想起来我小学高年级的时候有啥重要的事情来着了。
我选择了去考二中的自主招生。

事实上我在当时完全没有意识到这可能是一件极大的改变了我的大事。我当时只是觉得,诶呀,有了那么一个机会,可以去以前没去过的区(而且还是鼓浪屿诶)上初中,那里风景很好,而且听说师资资源也好、基础设施也好,总之就是哪里都好,是一个相当伟大的学校(笑),所以和家里人聊了聊,决定去参加自招考试。其实我本来也有可能可以去外国语学校,但是外国语学校采取的逻辑是对于报名的同学先进行摇号,被摇到的同学才可以参加接下来的面试。我就有点不幸,我没被摇到,因此才不得不决定去面试二中。在经过了恍惚的一天之后,面试结束了,我又回到了学校。后来我才知道,我以47/100的分数,排到了参加考试的两千余位同学中的第十五名。我寻思,这也太恐怖了吧,这也太不合理了吧,但是嘛,没有关系,我总归是考上了二中。在附小的最后两个月,同学们有点紧张,但显然不像上初中高中那样那么紧张。我则非常的放松。两个月过去了,我完成了三套试卷,我的小学生活结束了。